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3-08-29 16:10:01 作者:佚名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从江苏省法院与省检察院8月5日举行的第二十次工作会谈获悉,两院将制定《关于办理环境污染案件的实施意见》,增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震慑力。
在办理环境污染案件的交流讨论中,省两院商谈建立污染环境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环境的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人民法院依法快审快结。会谈还对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办理非法集资案件、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等民生主题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