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生态公益林管理条例》,提升公益林管理水平,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9月11-13日,扬州市林业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对各地近年享受国家、省市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点生态公益林进行了专项检查。
扬州市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档案,并实地抽查了宝应夏集、高邮临泽、仪征真州、江都丁伙、广陵汤汪、邗江扬庙等乡镇的公益林管护及资金补偿工作。检查表明,各地基本按照《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及其《江苏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要求,组建护林员队伍,签订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建立起有效的公益林管理机制。各地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都能下达到地方,将不低于50%补偿基金用于护林员的工资报酬,实现工资一卡通,完善了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档案。竖立省级公益林公示牌189个,公益林保存率高,无滥砍滥伐等毁林现象。扬州市公益林管理水平较之以往进步明显,但在公益林补偿基金统筹使用、公益林林权证发放上还有待提高。